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已废止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