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第三十条已修改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科学配置农业、工业和生态环境用水。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