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整治河道,建设桥梁及其他临河建筑,铺设跨河管道、缆线等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