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