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主持人可以向陈述人询问;经主持人同意,其他听证人也可以向陈述人询问。陈述人应当回答询问,但对与听证事项无关的问题,可以不予回答。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