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生活垃圾应当定时、定点收集、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大件生活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和处理。在收集、运送生活垃圾的过程中不得翻捡垃圾。生活垃圾的收集、运送应当逐步实行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