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与批准第六条已修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编制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本级预算草案,本级预算草案应当分为一般预算草案和政府基金预算草案。本级预算草案必须列至款级预算科目,逐步列至项级预算科目,经常性支出应按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编制,建设性支出、基金支出以及对下级的补助支出应按类别以及若干重大项目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应当在财政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