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已修改卫生行政部门发现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和发生介水传染病时,应当责令供水单位立即停止供水。但是责令集中式供水单位停止供水,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