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名城保护范围内从事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