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免疫检疫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发生狂犬病疫情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依法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养犬人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