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已废止业主或使用人,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