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条已废止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物业的整体或主要管理责任委托他人。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