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或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二)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改变或撤消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三)审议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和维修基金使用方案;

(四)决定业主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