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第三章 维修经营第十九条已废止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维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尚无标准和规范的,可以参照汽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