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能力及均等化水平。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