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章 环境卫生设施和作业服务管理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计划,组织建设和完善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置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保证环境卫生设施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