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南沙新区管理机构负责南沙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