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南沙新区给予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