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产业用地评估制度,对产业生命周期、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不同的产业确定相应的土地使用期限。评估应当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士和机构进行。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