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学研究机构,有关学校以及科学技术人员,可以采用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