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根据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公开的内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