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第四章 义工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服务对象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按照服务的内容和特点,保障义工在安全的环境下开展服务。服务对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参加服务的义工提供必要的专门培训和相应的物质保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