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