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的审查和批准第十七条已废止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市政府可以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