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第十六条已修改预征对象所在单位和其亲属,应当向征兵政治审查组织真实准确地提供预征对象的有关情况。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