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优势产业,改善各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