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草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草原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