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第三章 监督与保障第十六条有效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监督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财务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每年至少一次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民主理财情况。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