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监督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财务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每年至少一次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民主理财情况。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