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森林、林木、林地和天然草原、人工草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