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三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第十九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