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第三章 产品与质量第二十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葡萄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发布苗木标准和产区酿酒葡萄品种区划,对酿酒葡萄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信息化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产区内的酿酒葡萄种植基地选址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种植基地的苗木,应当符合相关苗木标准和产区酿酒葡萄品种区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