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产区内从事葡萄产业项目建设、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和经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