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以下简称产区)资源,保障产区酿酒葡萄、葡萄酒的质量和品牌信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