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按照省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或者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固定处方,可以预先调配或者集中代煎预防性中药,在院外使用。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