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者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也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机构投诉。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