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企业条例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对依照本条例所作的处罚、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