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