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