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市容管理及其相关规定,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