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发生职工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会同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的要求,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