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我国现行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征得工会和职工的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付给职工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