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二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织第十一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的主席、副主席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