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上级国家机关应当把民族乡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和帮助民族乡发展各项事业,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