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设立预算的民族乡应当设置民族机动金;未设立预算的民族乡,县级预算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民族机动金,专项用于贫困学生的教科书费、杂费、文具费、伙食费的补助和贫困农户的医疗救助、人畜饮水困难补助。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