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州、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