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林业科技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建立健全林业教育、科研和科技推广体系,依靠科技振兴林业。州、县应逐步建立林业科技培训中心,培训林业科技人员和农村林业专业户、重点户人员。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