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