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城市规划确定的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黑线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