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加快北部湾经济区港口、航道、公路、铁路、机场、能源、信息、水利、环保和城市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和保障功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