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北部湾经济区扩大国际国内区域合作,拓展开放领域,利用国际友好城市、国际机构、外国政府领事机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等资源,推动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文化交流。北部湾经济区优化开放结构,创新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规范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有序竞争。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